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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聞 智慧財產權宣導-您不可不知道 101.12.28(進修部)
撰稿:進修部學務組

  進修部學務組於12月19日晚上於彼得杜拉克大樓I106講堂舉辦智慧財產權宣導講座,由本校圖書資訊館數位學習中心韋俊丞主任主講。

  韋主任一開始便指出,最近幾年如蘋果、三星及國內的著名資訊大廠之間的專利訴訟,都是因智慧財產權所衍生。所以不止是這些科技大廠,身為現代人,就必須對智慧財產權有所瞭解。智慧財產權的範圍主要包括著作權法、專利法、植物種苗法,積體電路佈局保護法、商標法、營業秘密法還有公平交易法。在校園中和同學們關係最密切的就是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所保障的是著作人,不論是本國人或外國人。保障的「著作人格權」,屬著作者創作專有,不可讓與、不可繼承轉移的部分。「著作財產權」則是指著作人可以授權發表、出版等。而「著作」則包含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 著作權法是同學們最容易違反的,例如同學們在寫報告時,將網路上所找來的資料寫入,如果沒有標示來源,就構成了抄襲,也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再如臉書的使用,同學常常看到好的圖片、影音,如果是用按「分享」的方式使之出現在自己的頁面上,這是可以的,但如果把圖片或影音先存在自己的電腦上,再發表在臉書,這就構成了侵權行為。 另外,自己買了CD唱片,為免損壞,因而複製一份或者是轉檔為MP3來欣賞,這是屬於合理的範圍。但複製多份或大量複製給同學,則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構成侵權行為。

  此外,在製作網頁時,如果沒有取得著作人的授權,我們仍然可以使用,但必須清楚標示連結來源,並以另外的視窗開啟。但最好是能夠以電子郵件取得著作人的授權。 最後,如果想要對智慧財權有進一步的瞭解,歡迎各位同學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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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th, 2012 11:42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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