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鳳凰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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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夫婦商妥,兩人每月薪俸的二分之一,資助春芬全家生活。此後,兩家
大小常集會共遊或聚餐,互助有無,似同一家;無論物質或精神上均感愜意愉快。
兩家孩子均已成長,自強長子達君就讀南部農校;次子達雄就讀北部中學,
成績均很優異,兩人均立志畢業後繼續完成高等教育。春芬長女初等科(小學)
畢業後,在中部做店員,彌補家用;次女美貞高等科畢業後,在家從母學洋裁,
學成便助母親在家做洋裁工作。美貞長得秀麗賢淑,聰敏好學,刻苦自勵。在兩
家長期接觸中,自強夫婦看出達君對美貞頗懷好感,常示愛意,情同水乳,相視
莫逆,乃有意成其美事,結成連理。
自強夫婦爲使美貞有更好的教育兒童的知識與經驗,以便早期建立婆媳間的
良好關係,乃請郡守鎮長出面介紹美貞在秋芳任教之公學校,任職員兼一年級的
代用教員及高年級女生裁縫老師。如此,美貞得到許多學習機會,增進了許多教
育與人際關係的知識。
達君在校,品學兼優,個性堅毅,不畏強勢,威武不屈,見義勇為,頗有英
雄氣概。而且體格魁偉,活動靈敏,成為拳擊、柔道、劍道的運動選手。在校際
比賽,曾得拳擊冠軍,柔道與劍道的亞軍。每次各種比賽,秋芳必帶美貞一同去
觀賽加油。有一次拳擊比賽,一拳擊倒對方,遲遲未起,裁判見況危險,即叫醫
師急救方蘇醒,使觀眾虛驚一場。
一九四二年,當達君與美貞預定訂婚日(春分)兩週前,達君以優秀成績畢
業,數日後考取農業技術員資格,並接獲派令在農業實驗廠工作。多喜臨門,春
芬為表慶賀,款宴達君全家,除表賀意外,順便商談訂婚事宜。兩家歡聚,頻頻
對酌,互致敬意,情歡興致,盛景難忘。
此年,恰好日軍在南洋戰爭初獲勝利,為維持廣大佔領區,自中國大陸調動
大批軍隊到南洋戰場。這批南移部隊經台灣,分駐南部各公學校,作短期調適訓
練,以便適應南洋的氣候水土。
某一夜晚,明月懸空,滿天星斗,涼風徐吹,達君與美貞在街頭不期碰面,
兩人乃偕往郊外散步,漫步到小河岸邊並坐聊天,吟風弄月,聽蟲鳴蛙聲。他們
兩人面對巍峨大武山,白雲飄移,月映平野,新綠樹林風吹葉搖,真是美好晚景。
河水上溯山溪,水流清澈見底,兩人凝視着自己的儷影倒映水中,風吹波動,兩
影時疊時合,情韻迴盪,啟人奇思幻想。
回途路經學校,美貞欲往辦公室取學生報表回家填寫,校們有持槍士兵站
崗,美貞表明身分後進入校內,當進一間昏暗教室時突然出現一位日軍士兵,強
拉進教室欲加強姦。在校門外等待的達君,從牆外盯視著美貞一舉一動,見狀有
異,即闖門入室,見士兵追逐抱住美貞的那一剎那,從後面一記猛拳,士兵難支,
頭撞擊牆壁,昏倒地上。達君立即呼叫其他士兵,抬運送到醫院,經診斷後為嚴
重腦震盪。
此事件引起嚴重的後遺症。達君與美貞受到軍部調查審問,達君雖力辯此為
「抗暴自衛」行為,並無故意,但最後仍以「殺人未遂」被判無期徒刑,送外島
勞役﹔美貞被免職在家恢復她的裁縫業﹔達君母秋芳亦被調偏僻學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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