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鳳凰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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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于飛
(版權所有-作者:陳城富,經授權 邱春美副教授教學、研究使用等)
一對因戰爭被迫分離的年輕戀人高達君與尤美貞,在烽火漫天的戰場,由戰
時至戰後,由台灣至南洋,互尋十年。上天不負有心人,歷盡艱危,終獲重逢,
共圓美夢,回鄉完婚。在結婚的吉日,新郎父親親題的賀詩,特別耀眼,引人注
意,感人肺腑。詩云:「相尋十載在南洋,處變不驚意志強,鳳凰于飛回故里,
有緣終會結鴛鴦。」
滿清末年,甲午戰爭戰敗,把台、澎割讓與日本。日本在台設總督府,實施
軍政統治。統治者認為欲消滅被治者的族群,必先消滅其文化。故日本在台灣嚴
厲推行「皇民化」運動,嚴禁台灣人講台語及慶祝帶有民族歷史文化意義的民間
節慶。但在一九四二年的春天,這是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的次年,日本上下熱烈
慶祝南洋戰場的初期勝利。此年,台灣總督府似有放寬文化性的禁令,故台灣人
不尋常的機會歡度這一年的新春農曆過年。
斯年春節,高達君全家在歡度佳節氣氛中父親突然宣布:今年達君農校可畢
業,今年是吉年,決定今年農曆春分與相戀已久的尤美貞小姐訂婚,使有情人成
眷屬。這對達君是破天荒的驚喜,同時百思莫解,父親在封建的舊社會裡,怎麼
有如此開明的主張;乃即馳往女方家,傳報喜訊。美貞母親說:「月前令尊早就
和我商量過,未到令尊正式宣布,我們還是保持了機密,連美貞都未告知。」這
時美貞在廚房,聞之前來,凝望達君,喜極無言,狀至興奮。達君回後美貞問其
母:「為何伯父選擇春分日訂婚?」「可能春分與媽名字春芬同音吧?我猜是這
樣。」媽回答。美貞自忖,其中必有隱情,於是斯日晚在母房間追問其事。
春芬與達君父自強本來是地方信用組合(合作社)同事,自強只有公學校高等
科畢業,為低級職員;春芬是女中畢業,故任較高級職員。自強做事認真負責,
知禮好學,對人和善親切,甚得其上司的賞識與同事的尊敬。由於與春芬長久同
事,日久生情,互相戀慕。春芬生日恰是農曆春分,每逢此日自強必送生日禮物
以賀生日并示愛意。若逢休假,必相偕出遊,歡度假期。多次的約會,兩人曾在
神佛前海誓山盟,此愛此情,永遠不變。他們曾遊日月潭,在群山環抱的廣大湖
泊,共划ㄧ舟,相約往後兩人一條心,同舟共濟、甘苦與共。
兩人熱戀兩年,情誼牢固,如膠似漆。有一晚,自強鼓着勇氣到春芬家提親,
不料,遭到拒絕,吃了閉門羹。春芬父是貿易商,家產盈富,事業頗有成就,金
錢價值觀念濃厚。他對自強的提親的回答極不客氣,他說:「你這個窮家子弟,
連中學都未讀,竟敢追我女兒!我的女兒有許多富家商賈的公子在候補,希你死
了這條心,趕快回去,別再纏她。」
自強頻頻點頭懇求:「請伯父答應我們的婚事,我們曾多次海誓山盟,此情
不變,願結成連理;我一定使春芬幸福,并孝順你們。」
春芬坐在其母旁邊,低頭不敢抬視,但亦說了些很有力量的話:「爸,媽!
金錢固然重要,但非最重要。金錢非萬能,人世間有很多比金錢更重要而以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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