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樓應有那些消防設備
1.火災系統警報:每一層樓設手動報警機
2.逃生設備:緩降機
3.滅火設備:乾粉滅火器
4.緊急照明設修:樓梯轉角處
5.安全門:安全門的正上方應設置標示燈
6.逃生出口應無障礙物
二、居處四周安檢要務
1.出入口勿堆放雜物
2.租屋勿堆置易燃物
3.準備手電筒、急救箱
4.熱水器放置通風處
5.使用延長線勿再接用多插頭
6.鐵窗是否預留逃生口
三、簽約前與房東之交涉事項
1.應由房東提供者:鑰匙、電話(含牽線費、電話費及每月電話明細單)、床、課桌椅、熱水器、洗衣機 或脫水機、衛浴設備、瓦斯爐。
2.可經由和房東交涉而得者:電視機、冰箱、客廳、桌椅。
3.應由房客自行付費者:水電費(有的房東含在月租中收取,有的在月租外再加收,同學應向房東索取每 月水電費收據,以確認房東是否有溢收現象)、管理費(限公寓,每月費用為500元至1,000元不等, 視地區而定)、以瓦斯筒押筒費(此項可極力向房東爭取,以免權利受損,一般為1,200元)、有線電 視費。
四、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應注意事項
1.是否有租賃期間?
2.租金交付的方式、日期?
3.是否交付抽金、租金?如要交付,何時返還?
4.承租人可否另行轉租?
5.房屋稅捐的負擔?
6.是否包含水電費?如果不包,何時起算水電費?
7.房屋有毀損時,其修繕責任如何劃分?
8.承租人對房屋可否改裝或添加設施?
9.房屋內現有的設施及傢俱為何?
10.當事人一方違約的後果如何?
11.契約書內文字如有增刪修改,於增刪修改處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名或蓋章,以杜爭紛。
12.契約書如有兩張以上,宜由雙方當事人於騎縫處或簽名章。
13.契約書由雙方當事人及保證人(如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五、遷入租屋後應注意事項
1.最好將房門換鎖。
2.與鄰居建立友好關係。
3.避免和陌生人共乘電梯。
4.深夜莫走暗巷。
5.告知家長、老師正確租屋地址及電話。
6.檢點行為勿添他人困擾。
7.與房東常保持聯繫並要求租屋品質。
8.注意租屋附近是否有可疑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