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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客委會獎勵客語績優高中職以上學生獎學金 申請期限至101年3月31日止 | From:客家研究中心 |
說 明: 一、 本會100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已於101年1月10日放榜、同年2月20日以前寄發合格證書。依據旨揭要點,高中職以上學生通過中級者,得申請新臺幣5,000元獎學金,.中高級者,得申請新臺幣1萬元整。 二、 本獎學全申請期限至101年3月31日止,請廣為宣傳周知,鼓勵通過「100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之高中職以上符合規定之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於101年3月31日前向貴校申請[若報考時為國中生,申請獎學金已為高中生,可選擇向就讀之高中一起申請;若報考時為高三學生,申請獎學金已為大學生,可選擇向原就讀之高中或就讀之大學校院申請】。 三、 請 貴校受理申請後,於101年4月30日前填具學生初審合格清冊併同申請表及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等,函送本會審核。經本會審查復,將依核定結果函請學校掣製收據及彙整印領清冊送本會據以撥款。 四、 旨揭要點及表件電子檔可至本會網站(http://hakka.gov.tw/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作業要點)查詢及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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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12/03/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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