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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轉寄 修正高普特考客家事務行政科應考資格連署書 | From:客家 研究中心 |
修正高普特考客家事務行政科應考資格連署書 主旨: 建請考選部將「高普特考客家事務行政科」之應考資格修正為「高中以上畢業且通過客委會客語初級認證者得應普通考試及相當等級特考」、「大學以上畢業且通過客委會客語初級認證者得應高等三級考試及相當等級特考」,並自101年起實施。 理由: 一、「高普特考客家事務行政科」上榜考生,將投入客家事務行政工作。為順利推展公務,必須具備「為民服務客語」能力,方能和民眾親切溝通,也能和文化工作者以客語相互暢談,拉近官民情感,提高為民服務品質,增進行政效率。 二、依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之精神,客家事務機關公務員自應具備客家同胞通曉之客語能力。又按同條約第27條之精神,凡有語言少數團體之國家,團體成員具有使用其固有語言之權利,因此客家事務機關公務員仍然要具備為民服務客語之能力。 三、客語初級認證屬於人人都可報考之語言檢定考試,任何人不論客語程度如何,經過短期學習皆可通過認證,並不會因此排擠其他族群報考機會。此觀,99年10月7日客語初級認證放榜,經由「學校客語課程學習」而考上客語認證者約占50.1%印證甚明。也就是說,兒童透過每星期僅40分鐘之客語學習即可通輕易過客語初級認證,那麼,邏輯推理能力優於兒童的成年人通過客語初級認證,更屬容易。 四、目前已有「新聞廣播人員閩南語組」之考試類科,其考試科目包含「閩南語播音」,經多次招考,並無人質疑會排擠其他族群報考機會。同理,本建議案也不會排擠其他族群報考客家事務行政科之機會。 五、本案連署人歡迎不分族群之優秀人才先通過客語初級認證後,再報考客家事務行政科。 六,為使考生有充分準備時間,本建議案建請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實施。 --轉寄 後生台灣客家會 信件如下 各位好朋友們! 先祝大家新的一年更好更順利,好事連連行大運,買田買地食百二! 考試院考選部已於12/27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修正草案,並徵求各界提出意見。日前曾轉寄相關資料給大家,獲得熱烈回應,十分感激;更有鄉親回信建議,何不草擬一份連署書給大家連署?個人認為此計值得一試。 今將連署書寄給大家參考,如果大家認同,就請儘速下載簽名後,趕在民國100年(西元2011年)1月3日之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寄給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傳真號碼:02-22366540,電子郵件帳號:000400@mail.moex.gov.tw,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老古人言講:「單樵難燒一鑊紅」,光靠一兩個人改變不了目前「客家事務行政科」高普特考對報考資格不設限的法規現況,必須仰賴眾鄉親一人一信,發揮「眾志成城」的力量,才有可能引起有關當局的重視,也才能作為客委會的後盾,讓他們具有與當局談判的籌碼。 希望大家共襄盛舉,搶救客家,免於語言滅絕、族群危亡的噩運。 時間緊迫,請大家動作要快。謹此,敬祝 新年快樂 諸事大吉 張 敬上20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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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11/0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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