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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臺灣閩客語文學獎改為每兩年舉辦乙次之公告 From客家研究中心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熊慎敬
電子郵件: 電 話:(02)77367880

受 文 者: 大仁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99年09月02日
發文字號: 台語字第0990149119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主 旨: 有關本部臺灣閩客語文學獎改為每兩年舉辦乙次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部為保存臺灣本土語言,近年來研訂並公布本土語言之拼音、用字與常用詞辭典,亦舉辦用字、拼音相關比賽及活動大力推廣,其中本部臺灣閩客語文學獎為推廣活動之一,合先敘明。
二、 為落實本部推展本土語言之決心,並期待日後能有更多人參與旨揭活動,經審慎評估後,決定比照推展臺灣原住民族語文學獎活動之作法,採一年推廣用字拼音,隔年舉行文學獎活動方式進行,以期厚植臺灣閩客語文實力,敬請繼續支持。
公告日期: 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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